本区常住户籍生活困难特殊情况的人员,可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
凡符合重庆市民政局规定的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、城镇“三无”人员、农村五保对象、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等对象和“失独”人员,死亡后实行火葬,均属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补助对象。(南 民 发 [2014] 82 号)
补助内容:
(1)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。
(2)三天内普通冷藏(冻)柜遗体存放费。
(3)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。
(4)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。
(5)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。
2018年7月18日 14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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